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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考过的北京初级会计证,今年需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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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6-16 10:40作者:北京会计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会计提问:

去年考过的北京初级会计证,今年需要做什么?


问题回复:

一、如果首次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称,以前不是会计人员,根据《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京财会〔2020〕190号)第六条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但本年度应该做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你可以进行信息采集,并参加继续教育。网址:北京市财政局??个人办事??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二、根据《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京财会〔2020〕190号)第九条,您可以自愿选择参加以下形式的继续教育: 1.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公示在北京市财政局网站)面授、网络教育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其中符合拥有会计人员100人以上(主要指市属行政企事业单位)的用人单位可组织单位内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 查询机构网址:北京市财政局??个人办事??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教育机构 2.通过六种折算学分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包括会计职称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在通过考试的当年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参加税务师考试的《财务与会计》、资产评估师考试的《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通过后,上传成绩单可以折算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成绩单于考试当年12月31日前上传。 (2)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是指会计方面的专业会议。例如会计学会组织的年会,每天可折算继续教育10学分。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会计专业)考试或考核的,在通过考试的当年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上传当年度考试成绩单可以折算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4)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60学分。 (5)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10学分。 (6)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6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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