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会计
搜索
 

通过北京市会计职称考试,可以折算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吗?

 二维码 10
发表时间:2023-12-27 14:26作者:北京会计来源:本站原创

会计继续教育.jpg


一、通过北京市会计职称考试,可以折算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吗?

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条,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可以上传当年成绩单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


二、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折算学分如何登记?

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由会计人员自行登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模块申请学分登记并提供相关材料(如:成绩合格单、职称证书等)提交给所在区财政局审核。


三、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折算学分具体有哪些?

1.参加符合条件并公示在北京市财政局官网上的社会培训机构或者用人单位承办的继续教育:参加面授继续教育的,每天折算10学分;参加网上学习继续教育的每学时折算1学分。

2.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参加全国税务师考试,通过《财务与会计》科目的;参加全国资产评估师考试,通过《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的,可折算考试通过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3.参加北京市会计专业高级、正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并通过的,可折算评审通过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4.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5.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会计类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

6.参加财政部、北京市财政局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的学员,每年学习成果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

7.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8.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9.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四、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每年需要满足多少学分?

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点击此处,立即进入北京市会计网办理继续教育学习>>




会计登录
获取验证码
登录
登录
热门服务
近期热点

近期热点

副标题

推荐文章

推荐文章

副标题

2024-04-12
2024-04-12
2024-04-09
2024-04-02
2024-03-29
2024-03-28
2024-03-27
2024-03-26
2024-03-26
2024-03-22
Copyright © 2008-2024│BJKUAIJI.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会计 服务北京│邮政编码: 100000
主办: 北京会计网│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