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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完成后,怎么录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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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12-25 14:38作者:北京会计来源:本站原创

会计继续教育 (1).jpg


一、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完成后,怎么录入系统?

1.根据《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由用人单位组织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公示在市财政局官网上)承办的继续教育,由用人单位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分别向市、区财政部门申请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学分。所以在网络培训机构学习的继续教育学分,由培训机构导入,无需再个人申请。

2.查询机构网址:北京市财政局——个人办事——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教育机构

3.如已经在公示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学习完成,但未在系统查询到记录,请尽快与会计继续教育机构联系核实是否导入。


二、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记录如何查询?

1.查询2017年以前年度继续教育记录。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登录页面,点击屏幕下方“继续教育”模块—“2017年以前继续教育记录”。填写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2.查询2018-2022年度继续教育记录。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登录页面,点击屏幕下方“继续教育”模块—“继续教育记录”。填写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三、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如何参加?

1.参加公示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网络或者面授课程学习;

2.参加具备培训条件的市、区主管部门(总公司)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学习;

3.参加财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类会计专业及公需科目相关培训;

4.参加北京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知识竞赛等活动;

5.其他可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方式。

点击此处,立即进入北京市会计网办理继续教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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