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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了2022年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请问如何录入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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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12-26 10:28作者:北京会计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会计提问:

根据《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京财会〔2020〕190号)第九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本人参加了2022年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学习合格且满足90学分要求,请问如何录入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系统中继续教育学分申请里并没有相关选项?


问题回复:

1.根据《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由用人单位组织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公示在市财政局官网上)承办的继续教育,由用人单位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分别向市、区财政部门申请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学分。所以您在网络培训机构学习的继续教育学分,由培训机构导入,无需再个人申请。 2.查询机构网址:北京市财政局——个人办事——会计 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教育机构 3.如您已经在公示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学习完成,但未在系统查询到记录,请尽快与会计继续教育机构联系核实是否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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